今天给大家分享投标材料价格变化,其中也会对投标材料价格高于基期,超过5%如何调整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略信息一览:
国家材料价差调整文件
于材料调价的各地方政策文件及核心内容承包人***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合同中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未明确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未明确调整办法的,其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差在5%以内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材料价差调整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
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均***用该法)调值公式法(动态结算公式法):是利用调值公式来调整价差。它首先将总费用分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后分别按照各部分在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用调值公式进行价差调整。
承发包双方对材料价差的调整,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明确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和材料价差调整办法;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但合同约定的定额人工单价低于调减后的市定额人工指导单价的除外。材料调整的范围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材料调价以什么作为基准价
材料调价以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法律分析:按计价规范规定来选基准价。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的造价信息价为基准价。
基准价格,实际上是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条款中设定的一种定价基准,它通常依据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来制定。这样的价格设定,旨在为工程结算提供一个稳定的参考,以降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一建钢材波动调价的基数是钢材参考的基准价格或市场价格。在钢材交易中,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国际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变化,钢材价格会不断波动。为了应对价格波动,钢材交易合同或定价机制会规定以特定的基准价格为参考,然后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进行调整。
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很多,有以标的物的市场平均价、或平均价乘以某一系数后的价格做为基准价的,也有以***限定的价格作为基准价的(例如药品类价格)。通常情况下投标价是底于基准价的,但也有高于基准价的。
原材料价格在投标后发生大变动怎么办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主要看是签订的哪种类型的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会同价与市场价的价差在合同约定或投标承诺的不予调整的范围内,这时不能进行调整。合同价与市场价价差超出合同约定或者投标承诺的不作调整范围,合同中约定了调整办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约定价格调整的办法,那么,开标前你可以***取书面质疑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由招标人给与书面答复;中标后,你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以补充文件或者条款的形式予以处理。如果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价格大幅度变化,双方可以签订补充文件或者条款,协商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
如何确定投标时的材料价?
由于安装工程中所用主要材料种类较多,规格型号各异,生产地及厂家不同,材料质量档次相差较大,因此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中未给出相应材料单价。
工程项目标价一般由以下两 部分组成:(1) 工程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与永久设备费、施工机械费等;(2) 工程间接费,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保函手续费、保险费、税金、业务费、临时 设施费、贷款利息、施工管理费等。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见附表。(共12项,如果有特殊要求比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单价计算表也要注明)9.随清单附有“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应按其规定内容填写。清单编制人最好列出关注的材料价格。
甲供材料的投标报价需要甲方提供材料的单价,投标人自行估计数量并形成总价。或者甲方直接给出暂定金额总价,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总价。
材料调差时的基期价格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按计价规范规定来选基准价。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的造价信息价为基准价。
材料调差中的关键:基期价格抉择在进行材料调差时,合同中的基准价格条款至关重要。
如果是想对时序数据进行价格调整,选择某个年份作为价格基期的话,选择考察期内的任意一个时间,均可。当然,一般常用一些特定的年份,如整数年份(1980,1990,2000等),或者有特定意义的年份(如1***8,1992等),没有什么硬性要求,关键是看具体研究的问题需要。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按施工图计算钢筋用量,以市场价格-信息价来计算差价。
明确合同调差的范围,即那些主材需要进行调差。明确调差风险范围,即材料价格变化幅度,通常约定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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