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材料价格不调整怎么办,以及材料价格降低超过5%以上,才能调整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略信息一览:
投标时材料价过低,结算能调整吗
不能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法律分析: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不能调整。在实际施工中对暂估材料进行定价,结算时依据定价进行调整。工程中的变更部分亦可以进行调整。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如果是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因为相关材料因市场波动较大,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协商,或者对相对应的相关价款进行价格调整,对承包人合同价款予以补充。那么承包人是可以要求发包人追加价格调整的。虽然这个真的挺难。但是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问题,发包人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结算,验收,交付使用。
案例背景:假设某市***发布了一份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并选择了承包商A作为中标者。承包商A在投标阶段的报价相对较低,因此中标。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调整和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工程量出现了大幅增加。
要做好工程竞标报价的对策:要分析竞争对手,如果对手任务不足,可能会***取低报价,保本投标,相反则可能会***取高报价。要分析本企业目前的状况及市场开***况,如果目前任务比较充足,或者本企业具有较其它单位无法比拟的优势,如技术特长、专业优势和特殊机械设备、公共关系条件等,利润率可确定的高一点。
合同没有约定材料调差如何处理
材料调差是指在可调材料价格合同中规定,在施工期间,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材料价格增长超出允许的范围内。在结算时,可以调整材料的差价。材料价格调整是材料因国家调拨价格或***价格发生变动而引起的调整。例如。钢筋投标价为4000元/吨,风险范围为%。实际结算是钢筋认价为5000元/吨。
不需要。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实际支付时超出暂定金额,则需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约定补充内进去;如果此时可约定合同总额,则补充协议中可容直接明确合同总额是多少,主合同中合同金额作废,以补充协议为准。
施工单位把材料调差价格报错了,首先要确定的是合同中是否约定给予调整,可以调整的话,写价格调整申请书来申请。价格指单位货物或服务的价值,其水平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即价格是单位价值(单价)。价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所取得的转化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法律分析:合同主要条款指的是合同中关于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的约定,未达成一致指的是合同对该主要条款根本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导致存在争议的,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前后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则由法律确定。
月底发现***购价格不对需要调账怎么处理
1、在实际工作当中,财务方面应进一步检查账务处理和原始单据,查实出错原因,确定出错的具体情况,才能正确进行调整,一般地,检查过程的相应原始资料应(复印)作为调账的附件依据;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2、建议不要反结帐,尤其是跨月.如果没有消耗的话,可以直接在当月做一个负数的入库,然后按照正确的价格重新入库。如果有消耗的,建议做一个手工调整凭证吧。
3、如同时使用了***购和总账模块的,操作会繁琐一点,要按原来的单子制作流程一步步退回去。先在总账模块删除原收发原材料的分录。然后,在***购模块取消原收货/出仓单的相关审核,修改这些单据的数量,重新运行系统计算单价(或者手动修改发货单/出仓单的单价)。然后重新生成凭证、再审核、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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